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黄南藏族自治州位于青海省东南部,地处九曲黄河第一弯,也因地处黄河之南而得名。它与果洛州、海南州、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相邻,有藏、蒙、汉、回、土、撒拉、保安等15个民族,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2.23%,藏族占总人口的65.74%,蒙古族占总人口的13.51%,汉族占总人口的7.93%,回族占总人口的7.86%,土族占总人口的4.6%,撒拉族占总人口的0.28%。黄南地区历史悠久,是闻名遐迩的“热贡艺术”的发祥地。早在新石器时期,应有人类劳动生息在这块土地上。数千年来,各族劳动人民在改造自然界和旧的社会制度的长期斗争中,共同开发了祖国的这块宝地,创造了具有地区特色的灿烂文化,为发展黄南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。